关于召开中共信阳师范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决定于2018年5月6日至7日召开中共信阳师范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校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步入关键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全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实现高质量、内涵式、跨越式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5月6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一),会期2天。
二、会议地点
1. 预备会、开幕式、选举大会和闭幕式在理科楼报告厅进行;
2. 各代表团会议(讨论)在大会秘书处指定会议室进行,具体地点见《会议手册》。
三、参会人员
1. 开幕式参会人员:上级领导、全体代表、特邀嘉宾和列席人员及其他处级干部;
2. 预备会议、选举大会和闭幕式参会人员:全体代表。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5日上午10:00前到党委办公室领取会议资料;
2.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知本单位的代表和列席人员及其他处级干部,按照会议安排准时参会;
3.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须着正装(男士着深色西服、白色衬衣,打领带),并佩戴证件(党员须佩戴党徽),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五、有关要求
1. 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好本次党代会的重要意义,集中智慧和力量把这次党代会开成我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
2. 全体代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肃的政治态度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3. 大会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代表,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代表团团长审核同意后,报大会秘书处审批。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