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名单
(1)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由我校各有关学院党总支负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方法是:在专业面试时,通过口头询问的方式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并填写复试基本情况表;在确定拟录取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并详细查档,凡考生受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3)外语水平复试包括笔试和口语测试,共100分,其中笔试(含听力)占80分,口语测试占20分。英语复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相应专业A类考生外语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外语笔试、口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各学院配合。
(4)专业复试考核
专业复试包括:专业基础复试和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加试。
专业基础复试含笔试和口试,总计100分,按7:3比例确定。专业基础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各学院配合。
二、复试日程安排
1、4月15日到研究生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3张1寸免冠照片;(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可有效;(6)交体检费60元。
2、复试日程安排详表
序号 | 时 间 | 事 项 | 地 点 |
1 | 15日 | 1、到研究生处资格审查 2、到数学学院办公室(数学楼305)报到 | 研究生处、各学院 |
2 | 16日上午8:30-10:30 | 英语(含听力)、日语、法语、俄语笔试 | 文科楼报告厅 |
3 | 16日下午3:30-5:30 | 专业课笔试 | 文科楼报告厅 |
4 | 17日上午8:00-12:00 | 英、日、法、俄语口试 | 教五楼2楼 |
5 | 17日下午 | 专业面试、思想品德考核 | 数学楼315 |
6 | 17日下午及17日晚上 |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 | 无 |
7 | 17日上午7:20-9:00 | 体检 | 校医院 |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复试结果,各类考生综合成绩均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在统计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后,各学院按招生计划数初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于4月18日下午18:00前报研究生处汇总,最后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